农产品质量安全是关系到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大事,县农委要求各级部门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加强对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的领导和监管督查,把农产品质量抓好,用最严谨的标准、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最严肃的问责,确保广大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我们要求农户使用低毒无残留的农药,禁止使用国家禁用农药,为了从源头上控制农药的使用,我们还与‘三品一标’获得单位、专业合作社签订责任书,从源头上掐断禁用农药的销售路线。”县农委科教信息科刘严告诉记者。县农委颁布,要严密防控违规违法使用禁用农药(渔药)、食品添加剂的行为,全面规范生产记录、经销台账、贮藏保管,依法查处安全隐患和问题产品,严厉打击违法行为,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我们几乎不用农药的,如果青菜根部长虫子,直接用草木灰盖一下就可以了,又安全又节约,还环保,谁还会用那农药呦。”一位清晨7点左右,出现在农贸市场的大妈告诉记者,“你们城里娃娃可能不知道,现在算是刚开春,气温那么低,基本没什么虫子,啥子药都用不到。”一边的买菜大叔说道。
最近,一些市场上曝光出的催生剂、保鲜剂这类药物,刘严说在石柱尚未发现。县农委提出,要全面开展检测,积极推进石柱县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站资质认证,切实抓好乡镇检验检测室建设,加快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县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中心做好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和乡镇检测人员检测的培训指导,每月抽检农产品质量3次以上,充分发挥县级检验检测的中心作用;乡镇监管站在辖区内及时启动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每月抽检2次以上;农产品生产加工企业要抓好产品自检或送检,严把产品质量关。
为了给市民们提供更多更好更安全的绿色食品,县农委还倡导扶持引导农产品生产加工企业,开展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等“三品一标”品牌农产品培育,创建一批质量优、知名度高的“三品一标”名牌农产品35个,提高全县优质农产品整体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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