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1日,县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主任吴立培在人大二会议室组织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第六次集中学习。
会议领学《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
吴立培指出,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它规定了国家的根本制度、根本任务以及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是人们行为的基本法律准则。宪法作为根本法,是其他法律、法规等赖以产生、存在、发展和变更的基础和前提条件,是一个国家政治制度和法律体系的核心,是现代民主法治国家的基石。吴立培强调,监督法在宪法的基础上,对人大及其常委会行使监督职权作出了专门规定,是各级人大做好新时期人大监督工作的行动指南和法律保障。作为人大工作者,要进一步领会其精神实质,严格依法办事,不断提高履职水平。
针对党的群众教育实践活动的学习教育和听取意见环节,吴立培强调,要严格按照市委、县委的要求,确保规定动作不走样,按时参加集中学习;要对照学习的内容,差什么补什么,不仅要学全学完,还要学深学透,力争做到入脑入心、真学真用。
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肖龙明、隆文波、周华榕,副巡视员黄淑英参加了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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