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柱县兑现了2013年巩固退耕还林成果专项工程补助资金262.1万元,其中薪炭林补助资金84万元、后续产业补助资金178.1万元。
据了解,我县2013年度巩固退耕还林成果专项工程建设任务共计1.356万亩,其中薪炭林0.6万亩、后续产业0.756万亩,经各实施单位精心组织实施,已全面完成了建设任务。近日,县林业局按程序完成了该项目的县级自查验收,结果表明:造林合格率达100%。根据项目相关要求和施工合同约定,我县兑现了2013年巩固退耕还林成果专项工程补助资金。
县林业局要求各施工单位要继续加强后期抚育管护工作,确保造林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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