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参加遴选:定向招考到乡镇未满规定服务期或在乡镇工作不满两年的;近三年年度考核有基本合格或不合格等次或未参确定考核等次的;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四、遴选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3年7月17日,上午8:30~12:00,下午15:00~18:00。
2.报名地点:石柱县人力资源市场(石柱土家族自治县南宾镇玉带河街15号,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C幢底楼)。
3.报名手续: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职称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所在单位同意推荐报考的《石柱县县级机关及事业单位遴选工作人员报名推荐表》(附件2)及其它符合遴选岗位相关要求的证明材料,近期1寸同底免冠彩色照片3张。报名人员需按规定缴纳报名考务费100元。
遴选报考人员根据“遴选计划表”所规定的报名资格条件及自身情况,只能选择一个单位中的一个职位进行报名,不能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4.资格审查:由县人力社保局和县卫生局根据本简章进行资格审查。
5.领取准考证:经资格审查合格的报名人员凭身份证、缴费收据原件于2013年7月19日下午3:00至6:00在报名地点领取准考证。逾期不领准考证按自动放弃处理。
(二)考试
考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考试时间暂定为2013年7月20日上午(具体时间、考试地点及考试注意事项以准考证为准)。
考试科目分医学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两科,满分各100分。其中专业知识具体考试内容详见“遴选计划表”。考试不指定复习用书。
考试总成绩=医学基础知识成绩×40%+专业知识成绩×60%。
(三)考察
1.确定考察人选。对于拟遴选人数与报名人数之比达到1:2及以上的岗位,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拟遴选人数等额确定考察人选;对于拟遴选人数与报名人数之比不足1:2的岗位,其医学基础知识成绩必须达到实际参加考试全部人员的平均成绩、且专业知识成绩必须达到实际参加该专业科目考试人员平均成绩者,方具备进入考察人选资格,在具备进入考察人选资格的人员中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拟遴选人数等额确定考察人选。若进入考察最后一名总成绩出现并列时,则以专业知识成绩高者优先确定为考察人选;若专业知识成绩仍然相同的,则并列进入考察,根据考察情况择优确定拟遴选人员。
2.考察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负责实施,主要考察其思想政治素质、适岗情况、遵纪守法情况、医德医风、日常学习工作情况、身体状况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因考察不合格出现空缺时,则在本岗位报考人员中按前述确定考察人选的办法依次递补。
(四)公示、调动及转聘
经考察合格的拟遴选人员由石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县卫生局同步组织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公示结束后,没有发现问题或者虽有反映但不影响调动的,由县人力社保局、县编办按程序办理调动手续。办理调动手续的人员到新的单位后,按新调入单位竞聘上岗方案竞聘相应空缺岗位,按新竞聘的岗位确定岗位等级及工资。
五、组织管理
报名及资格审查、笔试、考核加分、考察由县人力社保局会同县卫生局负责组织实施,公开遴选全过程接受县纪检监察机关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六、纪律要求
公开考试遴选县城卫生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是选拔优秀人才的重要渠道,必须严格执行有关政策规定。对遴选工作中的各个环节,必须严肃人事工作纪律,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严禁徇私舞弊,确保遴选工作顺利进行。若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一经查实,按规定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本简章由石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Copyright C 2013-2020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石柱英才网 渝ICP备19015342号-11 渝公网安备 50010102000973号
地址:石柱县万寿大道 EMAIL:1934291999@qq.com
Powered by PHPYun.